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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1


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隐 私 政 策

 

Encode Medical Privacy Policy

 

更新日期:2026年7月21日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1日

版本号:V2.0


引言

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科医学""本公司""我们")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理、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旨在说明当您访问、浏览和使用银科医学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依法享有的权利。

请您在使用本网站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本政策的任何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本政策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以及通过本网站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品信息浏览;

(二)在线咨询;

(三)商务合作申请;

(四)技术支持服务;

(五)产品资料下载;

(六)学术交流活动报名;

(七)展会报名及会议注册;

(八)人才招聘及简历投递;

(九)其他通过本网站提供的服务。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第三方网站、应用程序或服务。对于通过本网站链接访问的第三方网站,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由该第三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我们收集的信息

(一)您主动提供的信息

当您通过本网站提交信息或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收集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联系与咨询信息

当您通过"联系我们"板块提交咨询时,我们可能收集:

姓名、公司名称、所属机构、职务信息、国家或地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联系地址、咨询内容。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2. 招聘信息

当您投递简历时,我们可能收集:

姓名、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信息、简历及附件内容。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二)敏感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基于医疗行业专业服务的特殊性,本网站可能收集以下敏感个人信息:

1. 您主动提交的医疗专业资质信息(如医师资格、检验资质等);

2. 技术支持中涉及诊疗相关的故障描述信息;

3. 简历中涉及的个人身份信息及专业资格信息。

我们仅在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且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处理此类信息。若您拒绝提供,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相应的专业咨询或技术支持服务。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单独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

第三条 医疗专业人士访问说明

银科医学是一家专注于体外诊断产品、医学检验设备及相关解决方案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本网站部分内容、产品资料及专业服务主要面向医疗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

医师、护士、医学检验人员、医院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销商及行业合作伙伴。

当您以医疗专业人士身份访问本网站并提交相关信息时,即表示:

(一)您具备相应专业身份或授权资格;

(二)您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您同意我们基于专业交流、产品咨询、技术支持、法规合规及学术合作等目的处理相关信息。

如您不符合上述身份,请立即停止访问并退出本网站。

第四条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合法、正当、必要的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如确需变更使用目的,将另行取得您的同意。

具体用途包括:

(一)回应您的咨询

用于回复您的问题、建议或合作需求。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二)提供产品与技术服务

包括:产品资料发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客户培训、产品更新通知。

【合法性基础】:为履行与您的合同或为提供您所请求的服务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三)商务合作管理

包括:合作申请评估、经销商管理、代理商管理、项目沟通与跟进。

【合法性基础】:为履行与您的合同或为开展商务合作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四)招聘管理

用于:简历筛选、面试安排、招聘评估、人才储备。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五)学术与市场活动管理

包括:展会报名、学术会议注册、市场活动邀请、专业培训通知。

【合法性基础】:基于您的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六)网站运营与优化

包括:网站维护、安全监测、用户体验优化、数据统计分析。

【合法性基础】:为维护网站安全及正常运行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项)。

(七)法律法规要求

为履行法律义务、监管要求或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合法性基础】: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四项)。

(八)紧急情况

在发生或者可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我们可能在无法及时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将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告知您。

【合法性基础】: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五项)。

第五条 本公司内部信息流转

您通过"联系我们"板块(含在线咨询、技术支持、商务合作申请、产品资料下载等渠道)提交的个人信息,将统一汇总至营销中心进行集中管理。营销中心将根据您的具体诉求,将相关信息分派至以下部门进行对接和处理:

(一)商务部:负责商务合作洽谈、经销商/代理商申请评估、OEM/ODM合作、国际业务合作等事宜的对接;

(二)业务部:负责产品咨询服务、技术支持响应、售后问题处理、学术会议注册及市场活动通知等事宜的对接。

我们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允许上述部门中与被服务事项直接相关的授权人员在履职所需的范围内访问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对内部数据访问实施权限管理和操作留痕制度。我们对上述部门的个人信息访问实施操作日志记录制度,所有访问行为均被记录并定期审计。

第六条 Cookie及类似技术

为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改善用户体验,我们可能使用Cookie及类似技术。

(一)Cookie的类型及用途

我们使用的Cookie包括以下类型:

1. 必要Cookie(Strictly Necessary Cookies)

用途:为网站正常运行所必需,用于记住您的会话状态、登录状态等。

有效期:会话结束后自动失效(会话Cookie)或最长不超过24小时(持久Cookie)。

是否可拒绝:此类Cookie为网站运行所必需,无法拒绝。

2. 分析Cookie(Analytics Cookies)

用途:用于统计网站访问量、用户行为等数据,以便我们优化网站功能和用户体验。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3个月。

是否可拒绝: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此类Cookie。

3. 功能性Cookie(Functionality Cookies)

用途:用于记住您的偏好设置(如语言选择、字体大小等),提供更个性化的浏览体验。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3个月。

是否可拒绝: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此类Cookie,但部分个性化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二)第三方Cookie

目前,我们的网站不使用第三方营销Cookie。如未来因业务需要引入第三方Cookie,我们将另行告知并取得您的同意。

(三)Cookie管理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删除Cookie。以下为常见浏览器的Cookie管理方式:

1. Chrome浏览器:设置 → 隐私和安全 → Cookie及其他网站数据;

2. Firefox浏览器:设置 → 隐私与安全 → Cookie和站点数据;

3. Safari浏览器:设置 → 隐私 → 管理网站数据;

4. Edge浏览器:设置 → Cookie和网站权限 → 管理和删除Cookie。

但关闭Cookie后,部分网站功能可能无法正常运行。

第七条 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一)共享

除以下情况外,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的明确授权同意后共享

2. 外部商业合作伙伴共享限制

目前,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外部经销商、代理商或商业合作伙伴。如有业务合作需要涉及信息共享,我们将依法另行征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

3. 履行法律义务

依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我们可能依法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4. 委托服务提供商

为实现网站运营、客户管理等目的,我们可能委托以下类型的服务机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1)网站技术服务商;

(2)云服务器提供商;

(3)企业邮箱及CRM系统服务商;

(4)数据存储与网络安全服务商。

我们将要求上述受托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与其签订数据处理协议,明确其处理目的、期限、保护措施及违约责任,确保其仅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对受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二)转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企业合并、重组、收购或资产转让等情形,我们将依法提前通知您,并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约束。

(三)公开披露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取得单独同意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在具体场景发生时,通过独立的弹窗、勾选框或书面确认等方式,专门向您告知相关事项,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1. 向外部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如未来因业务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经销商、代理商或商业合作伙伴,我们将单独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信息种类,由您主动勾选确认;

2.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如您主动提交的简历、医疗专业资质、技术支持中的健康状况描述等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单独告知您处理敏感信息的必要性及对您权益的影响,由您主动勾选确认;

3.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如因国际业务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单独告知您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及保护措施,由您主动勾选确认。

上述单独同意不会与您对本隐私政策的一般性同意捆绑或混同。您有权拒绝任何一项单独同意,拒绝不影响您使用本网站的其他基本功能。

第八条 个人信息的存储与跨境传输

(一)境内存储

我们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收集的个人信息。

(二)跨境传输

鉴于银科医学产品销往全球90余个国家和地区,为便于向您提供跨国业务咨询、国际商务合作、海外市场推广及全球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在特定情况下,您的个人信息可能需向境外传输。具体包括:

1. 可能传输的信息类型

(1)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地区(用于海外经销商对接及国际业务联络);

(2)您的咨询内容及技术支持信息(用于跨国技术团队协同响应);

(3)国际展会报名、学术会议注册信息(用于海外活动组织及签证协助)。

2. 境外接收方情况

截至目前,银科医学尚未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如因具体业务需要向境外合作伙伴(如海外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您的信息,我们将:

(1)提前告知您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地区;

(2)告知您信息出境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信息种类;

(3)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方可实施传输。

我们将对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数据保护水平。

3. 保护措施

对于需要向境外传输的个人信息,我们将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在传输前对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尽可能降低可识别性;

(2)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标准合同条款或数据保护协议,明确其数据保护义务和违约责任;

(3)在首次传输前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确保出境活动对您权益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评估报告保存至少3年;

(4)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如基因检测相关数据)出境,将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审批或备案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境外设立实体或指定代表,负责处理与您个人信息相关的事务。

4. 不向境外传输的情形

如您拒绝就个人信息出境给予单独同意,我们将仅在中国境内为您提供不涉及跨境传输的服务,不影响您使用本网站的其他基本功能。

第九条 数据保存期限

我们仅在实现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通常情况下:

(一)咨询记录保存不超过三年;

(二)商务合作信息保存至合作关系终止后五年;

(三)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记录保存期限为相关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不少于十年,或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执行;

(四)招聘信息保存不超过两年;

(五)网站日志保存六个月至二十四个月;

(六)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的资料按照法定期限执行;

(七)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保存至少三年。

如遇诉讼、仲裁或监管调查,我们将在相关程序终结前暂停自动删除,以配合法律程序。

超过保存期限后,我们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信息。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可用于统计分析、学术研究等用途,且不会关联到您的个人身份。

第十条 数据安全措施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技术措施

1. HTTPS加密传输;

2. 防火墙保护;

3. 数据访问权限控制;

4. 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

5. 漏洞扫描与安全监测;

6. 恶意攻击防护措施;

7. 去标识化处理:在数据分析、学术研究等无需识别特定个人的场景中,我们使用技术手段去除个人标识符;

8. 传输与存储加密:对敏感个人信息采用高强度加密标准进行存储。

(二)管理措施

1. 员工保密制度;

2. 权限分级管理制度;

3. 信息安全培训制度:我们定期对员工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

4.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三)合规审计

我们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要求,定期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

1. 审计频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合规审计;

2. 审计主体: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3. 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跨境传输等各环节的合规性,以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4. 审计结果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保存至少三年。

(四)数据泄露应急响应

我们建立了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 事件分级:根据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安全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2. 应急处置: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包括但不限于阻断泄露通道、恢复系统、清除安全隐患等;

3. 通知义务: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我们将依法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通知受影响的个人,通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已采取的补救措施、您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我们的联系方式等。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邮件、短信等。难以逐一告知的,我们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4. 监管报告:我们将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数据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尽管如此,互联网传输并非绝对安全,我们无法保证任何信息传输过程百分之百安全。

第十一条 您的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您享有以下权利:

(一)查询权

了解我们是否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二)访问权

获取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

(三)更正权

要求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

(四)删除权

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五)撤回同意权

撤回此前授予的授权同意。

(六)获取副本权

依法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七)限制处理权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限制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八)解释说明权

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我们将提前告知您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九)权利行使的例外

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删除或限制处理请求,并将向您说明理由:

1. 为履行法律义务或配合政府机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必需;

2. 为开展统计、学术研究且采取了严格的去标识化措施;

3. 涉及商业秘密或与他方合同权利冲突的情形。

如需行使上述权利,请按照本政策"联系我们"章节提供的方式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保护

本网站主要面向医疗专业人士、医疗机构及商业合作伙伴,不以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

(一)未成年人身份识别

我们通过注册信息验证、访问内容限制等方式合理识别访问者是否为未成年人。如我们有合理理由怀疑访问者为未成年人,将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进行身份核实。

(二)监护人同意

如确需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如未成年人参与学术活动报名等特殊情形),我们将:

1. 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2. 取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后方可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3. 在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未成年人信息的特殊保护

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采取以下特别保护措施:

1. 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 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采取更严格的加密存储措施;

3. 严格限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仅允许必要人员访问;

4. 定期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专项审计。

(四)误收集处理

如果我们发现未经监护人同意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我们承诺在发现误收集情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删除并告知监护人。

(五)未成年人信息保护联系渠道

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或诉求,可通过本政策"联系我们"章节中指定的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专用渠道与我们联系。

第十三条 自动化决策

目前,我们的网站不使用自动化决策(包括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用户画像、个性化推荐等)技术。

如未来因业务需要引入自动化决策,我们将:

(一)另行告知您自动化决策的规则、内容和对您权益的影响;

(二)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三)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对您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四)向您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或为您提供人工客服等替代服务方式;

(五)对自动化决策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第十四条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们在以下情形下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一)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二)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三)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

(四)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五)其他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一)评估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内容包括:

1.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

2. 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

3. 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二)评估结果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将至少保存三年。如评估结果显示处理活动存在较高风险,我们将采取相应的风险降低措施,或在无法降低风险时终止相关处理活动。

(三)结果公示

对于涉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影响评估结果,我们将通过合理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第三方链接

本网站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链接。

该等第三方网站拥有独立的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对于第三方网站的信息处理行为,我们不承担责任。

建议您在访问第三方网站时仔细阅读其隐私政策。

第十六条 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或网站功能调整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

更新后的隐私政策将在本页面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重大变更的判断标准

本政策所称"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我们的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发生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

2.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种类发生重大变化;

3. 您行使个人信息权利的方式和途径发生重大变化;

4. 我们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5.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

(二)重大变更的通知方式

如涉及重大变更,我们将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提示:

1. 在网站首页以弹窗或公告栏等显著方式进行提示;

2. 向您预留的邮箱或手机号发送通知;

3.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方式。

第十七条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或您的个人信息权益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56-3983888转各分机  
电         邮:sales@encode.com.cn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工业区虹晖二路020号

(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要求,我们指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要求,我们设立了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团队,并任命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发送邮件至:postmaster@encode.com.cn

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工业园虹晖二路020号 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收) 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3983888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身份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我们将提前告知您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三)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专用渠道

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定了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或发现我们可能未经监护人同意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请通过以下专用渠道与我们联系:

专用邮箱:postmaster@encode.com.cn

联系电话:0756-3983888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工业园虹晖二路020号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工作组(收)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诉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予以回复。如确认存在未经监护人同意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形,我们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的删除。

 

(四)投诉处理流程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个人信息权益投诉处理机制:

1. 您可以通过上述任一方式向我们提交投诉或诉求;

2.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投诉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确认受理;

3. 我们将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4. 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处理时间,我们将提前告知您,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5. 如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我们提出申诉,我们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6. 您也有权向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等监管机构投诉或举报。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合理期限内予以回复。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隐私政策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隐私政策引起或与本隐私政策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26 保留所有权利

0756-3983888
总部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工业区虹晖二路020号
传真:0756-3983809
邮箱:sales@encod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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